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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委托的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不服能申请重新鉴定吗?
单方委托作出的伤残鉴定,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证据反驳的,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本文结合(2023)鄂96民终1486号生效判决分析相关实务问题。
核心争议与裁判结论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2023)鄂96民终1486号生效判决分析: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审未准许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申请是否正确以及一审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是否适当。基于本案特定事实,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人某某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从办案实践来看,这类案件的核心胜败关键点就在于保险公司能否拿出充分证据反驳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如果拿不出实质反驳证据,法院不会支持重新鉴定申请。
本案基本事实与裁判观点
本案中,蔡某搭乘罗某驾驶的无号牌电驱动二轮轻便摩托车,与汪某驾驶的登记在杨某名下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蔡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汪某负次要责任,蔡某无责任。事故车辆在某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2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蔡某与另一伤者罗某协商同意交强险由蔡某优先受偿。
受伤后蔡某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认定蔡某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18000元,误工、护理、营养时间分别为180日、90日、90日。一审法院采信该鉴定意见,判决某某保险公司赔偿蔡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某某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蔡某单方委托鉴定,鉴定检材未质证,测量方法不符合规定,后续治疗费超出湖北当地鉴定标准,一审未准许重新鉴定属于程序违法,同时认为汪某仅负次要责任,一审支持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
从我们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看,保险公司这类上诉理由其实很常见,大部分都因为拿不出实质证据而不被法院支持。本案二审法院审理后也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另一方只有提供足够证据或理由足以反驳的,法院才准许重新鉴定。本案中鉴定机构具备合法资质,鉴定程序符合规定,蔡某有钢板、螺钉两处不同部位的内固定需要取出,按照湖北省《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指引(试行)》,多处内固定可适当增加费用或叠加计算,18000元后续治疗费并未违反规定。某某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鉴定意见存在错误,因此一审不准许重新鉴定并无不当。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蔡某构成十级伤残,一审法院结合损害后果、过错程度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认定5000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无不当。因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3)鄂96民终1486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3年11月7日
适用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不少当事人误以为只要对方是单方委托鉴定,法院就一定会同意重新鉴定,实际上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反驳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准许重新鉴定申请,这也是这类案件最常见的踩坑点。
关联法律问题引申
后续治疗费鉴定超出参考区间一定不被认可吗?
各地司法鉴定出台的后续治疗费参考标准属于指导性标准,需要结合伤者的实际伤情调整,并非绝对不能超出。就本案来说,湖北省鉴定指引明确:相同部位多处内固定可适当增加费用,不同部位多处内固定不能一次手术取出的,可以叠加计算费用。蔡某正好是两处不同部位的内固定需要取出,因此18000元后续治疗费并未超出规定的合理范围。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提示,实践中只有当鉴定机构未结合具体伤情,明显违反标准认定后续治疗费的,才可能被法院推翻。
交强险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考虑过错吗?
交强险赔偿不区分事故责任比例,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法可以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如果受害人的伤残各项损失总额未超出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法院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不需要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扣减。本案中蔡某的伤残损失总额未超出交强险限额,因此一审法院结合其十级伤残的损害后果,认定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当前审判实践。
实务操作建议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双方都要妥善保存所有完整的就医材料,包括病历、影像片、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这些都是司法鉴定的核心检材,材料完整才能保证鉴定意见被法院采信。如果对对方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不服,一定要收集具体的反驳证据,比如指出鉴定机构无资质、检材不真实、鉴定方法违反行业标准,仅口头提出异议不会得到法院支持重新鉴定的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双方协商共同选定鉴定机构,这样出具的鉴定意见更容易被双方接受,避免一方不认可导致重新鉴定,拖延诉讼进程,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如果受害人确需单方委托鉴定,一定要选择具备合法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避免因机构资质问题导致鉴定不被法院采信。
主张权利时,如果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一定要明确要求该费用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避免商业三者险不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风险,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由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非本所承办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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