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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律师费能要求违约方承担吗?
在合同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且债权人实际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债权人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请求。本文结合(2016)鄂96民终462号生效判决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本案核心争议与裁判结论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2016)鄂96民终462号生效判决分析:本案争议焦点为:某某村镇银行主张的22000元律师费是否应当由借款人及保证人承担,以及最高额抵押的优先受偿权是否应当限定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范围内。
基于本案事实,二审法院最终改判支持了债权人要求借款人承担律师费的请求,同时纠正了一审判决未对最高额抵押优先受偿权限定最高额的疏漏。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案审理情况,梳理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主张律师费的核心要点,供同类案件参考。
本案基本事实
某某纺织公司向某某村镇银行借款300万元,合同明确约定因借款人违约导致银行维权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余某、王某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明确包含银行维权产生的所有开支;某某纺织公司以自有机器设备和存货提供最高额360万元的抵押,双方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
借款到期后,某某纺织公司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尚欠本金21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某某村镇银行诉至法院,主张借款人偿还本息、承担律师费22000元,并要求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余某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偿还本息、承担保证责任、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请求,但以律师费并非诉讼必要开支、无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支出为由,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请求,也未对最高额抵押的优先受偿权限定最高额。原告不服上诉,二审中提交了律师费实际支付的转账凭证,二审法院改判支持了原告的律师费请求,并纠正了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合同约定了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一定能得到支持吗?
一般规则是:合同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债权人实际支付了律师费且收费标准符合规定,法院通常都会支持债权人的请求。本案中,一审因债权人未提供实际支付凭证不支持,二审补充提交转账凭证后改判支持,可见实际支付凭证是关键。实践中也有部分法院认为只要有合同和发票即可支持,但主流裁判观点还是要求提供实际支付凭证,债权人需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一定不成立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般情况下,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不成立。但如果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只是未办理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按照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只是无法对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权。本案中,双方仅签订了一份承诺书,未形成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因此法院认定抵押不成立,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额抵押的优先受偿权必须限定最高额吗?
是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最高额抵押是抵押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如果不对优先受偿权进行限制,可能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二审法院主动纠正一审未限制最高额的疏漏,符合法律规定,也保护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经验与实务建议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所律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主张对方承担律师费的,一定要收集保存好三份核心证据:一是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的条款;二是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三是律师费发票和实际支付律师费的转账凭证。本案一审就是因为缺少转账凭证不支持该项请求,二审补充证据后改判,可见证据完备的重要性。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容易忽略提供转账凭证,仅提供合同和发票,这就可能导致不被法院支持,一定要格外注意。
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维权费用的范围,明确将律师费列入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同时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也要明确包含律师费,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办理最高额抵押的时候,一定要明确约定最高债权额,并且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如实登记最高债权额,避免出现优先受偿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提醒,不同案件的事实细节差异较大,具体的诉讼请求设计和证据准备需要结合个案情况判断,建议遇到此类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16)鄂96民终462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6年10月24日
法律依据
本案判决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现行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四百二十条第一款: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文由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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