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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发布:2026-10-16 15:33:01 · 更新:2026-10-16 15:33:01

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后还能要双倍工资吗?

石江超

石江超 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14201201710888378

领域:劳动争议

单位自用工之日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满一年后的双倍工资,但用工主体成立后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仍需支付。本文结合(2020)鄂96民终169号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核心争议解答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2020)鄂96民终169号生效判决分析:本案争议焦点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满一年后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是否应予支持。基于本案特定事实,二审法院改判支持了劳动者主张的用工主体成立后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不支持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本案基本案情与裁判结果

李某于2017年6月进入湖北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12000元,一直未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1月李某节后未返岗,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欠付工资及逾期支付工资的赔偿金。仲裁仅支持了欠付工资的请求,李某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仅支持欠付工资28991元,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查明,涉案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才登记成立,此前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最终二审改判:一、维持一审判决支持欠付工资28991元的判项;二、改判支持李某主张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84000元;三、驳回李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和逾期支付工资赔偿金的其他诉讼请求。

关联法律问题引申

满一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还能要双倍工资吗?

在一般规则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仅规定了两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一是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符合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拒绝订立。

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认为,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满一年之后的双倍工资。本案中李某主张满一年后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工资未获支持,符合这一一般规则,但二审法院支持了其用工主体成立后11个月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符合该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所以该项请求得到支持。

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需要举证吗?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民事诉讼规则,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举证证明用人单位作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明确意思表示。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仅主张单位没有通知返岗,但没有证据证明单位明确作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同时劳动者也实际上不再向单位提供劳动,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单位构成违法解除。

本案中李某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单位作出了解除行为,因此一、二审法院均不支持其经济赔偿金请求,符合一般举证规则。

办案视角与实务建议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所律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首先要举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应当提前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其次,主张双倍工资要注意仲裁时效,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地区对双倍工资按月份分别计算时效,劳动者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本案中李某的双倍工资请求能够胜诉,核心原因就是双方对劳动关系存在和工资标准均无争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一定要提前收集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解除通知、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否则很容易因举证不能败诉。

对于劳动者来说,入职后应当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长期不签订的,要注意随时保留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方便后续维权。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即使用工之初单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在登记完成取得用工主体资格后也应当及时补签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赔偿。

对此,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特别提醒: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结果高度依赖个案事实和证据,不同案件的结果会存在差异,建议遇到具体纠纷咨询专业律师结合个案分析。

本文由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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