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成功案例 / 交通事故达成和解后对方不赔钱,能起诉要回吗
案件开篇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可赔偿方事后反悔不付钱,这种情况下守约方能通过诉讼要回属于自己的赔偿吗?本案中,死者家属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最终法院支持了家属的合法诉求。
案情回顾
董某维、董某生是交通事故死者李某的近亲属,2023年4月,李某与被告刘某贤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李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某与刘某贤负事故同等责任。之后,各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多份协议:刘某贤支付了精神抚慰金后,家属不再追究其民事责任;负责统筹事故赔偿的某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和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分三期支付赔偿款共计36万余元,若逾期支付需要承担违约金以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协议签订后,某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尚欠董某维71315.67元、董某生41315.67元一直未付,多次沟通无果后,董某维、董某生提起本案诉讼。
本案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签订和解协议后,未按约履行的,守约方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是否应当依法调整;三、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办案思路与亮点
本案由董文明律师代理原告一方,董文明律师现执业于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在接案后,梳理了全案证据,确认案涉《和解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针对本案争议,提出以下代理观点: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某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是《和解协议》的相对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刘某贤、某甲运输公司已经和原告达成调解,原告不再追究其责任,因此该两方不需要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关于违约金,原告认可协议约定的日万分之八确实过高,同意法院依法调整。关于律师费,《和解协议》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且原告已经提供了律师费发票,因此该诉请应当得到支持。
上述代理观点最终全部被法院采纳。
判决结果与案件信息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案号:(2024)鄂0922民初659号
裁判日期:2024年4月8日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判决结果:
- 某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董某维赔偿71315.67元,并以71315.67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5日起按照年利率13.8%支付违约金至赔偿款全部付清之日止;
- 某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董某生赔偿41315.67元,并以41315.67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5日起按照年利率13.8%支付违约金至赔偿款全部付清之日止;
- 某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董某维、董某生支付律师费20000元;
- 驳回原告董某维、董某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54元,由原告负担100元,被告某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554元。
本案适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常见疑问解答
达成和解后对方不履行,必须起诉原来的侵权方吗?
不一定。如果和解协议中有新的赔偿主体自愿加入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原告已经同意原侵权方不再承担责任,那么根据合同相对性,只需要起诉签订和解协议的相对方即可,不需要再起诉原侵权方。
和解协议约定了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法院一定会支持吗?
只要协议约定明确,并且原告实际支付了律师费,提供了相应凭证,法院一般都会支持。本案中法院就全额支持了原告诉请的20000元律师费。
实务建议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时,一定要将赔偿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维权产生的律师费承担等内容明确写入协议;签订协议后对方不按约履行的,要及时保留好和解协议、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分享其律师承办的案件,当事人及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案件结果限于个案具体情形,不构成对任何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亦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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