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成功案例 / 申请财产保全无法提供明确财产信息怎么办?
开篇
不少打买卖合同纠纷官司的当事人,都想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但又会疑惑:找不到对方明确财产信息的时候还能不能申请保全?本案就给出了清晰答案。
案情回顾
贺某、蒋某龙以及苏州某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王某、王某夫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申请人准备通过诉讼维权,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打算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存款共计95000元。但申请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仅能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三申请人共同委托石江超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石江超律师现执业于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
本案争议焦点为:申请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仅提供具体财产线索的,法院能否准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这个争议焦点直接关系到申请人能否成功冻结被申请人财产,保障后续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如果不支持保全,后续即便胜诉也可能无法拿到款项,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办案思路与代理意见
承办律师石江超接案后,梳理案件情况,结合现有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获取被申请人更明确的财产信息,已经提供了具体可查询的财产线索,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准予采取保全措施。
很多当事人担心找不到对方明确财产就不能申请保全,其实只要提供了具体线索,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就可以依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裁判结果与案件信息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4)鄂9006民初3306号
裁判日期:2024年7月8日
裁判结果:依照法律规定,裁定冻结被申请人王某、王某夫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存款95000元,期限为一年,本裁定立即执行。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常见疑问
申请财产保全一定要提供担保吗?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不超过请求的数额,本案中申请人由保险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法律规定。
保全裁定不服可以救济吗?
按照法律规定,不服保全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审理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实务建议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准备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时,尽量提前收集对方的财产信息,信息越明确越有助于法院快速采取保全措施。如果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取明确财产信息,也不要直接放弃保全,及时向法院提供你掌握的具体财产线索,依然有机会获得法院支持。申请财产保全一定要按照要求提供合格担保,否则法院可能驳回你的保全申请。
本文由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分享其律师承办的案件,当事人及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案件结果限于个案具体情形,不构成对任何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亦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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