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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房产纠纷本案例已脱敏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后还能撤回起诉吗?

本案二审准予原审原告撤回起诉,撤销一审判决,案号(2020)鄂01民终8044号,解答了二审阶段能否撤回起诉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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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江超

主办:石江超 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14201201710888378

领域:房产纠纷

开篇

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阶段还能撤回起诉吗?很多当事人对此都有疑问,本案就是一起二审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并获得法院准许的案例,承办律师石江超现执业于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

何某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石某、葛某作为原审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何某与原审被告均同意该撤回起诉的请求。

本案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得到法院准许。

办案思路与亮点

承办律师石江超接受石某、葛某委托后,了解到各方已经就涉案房屋买卖纠纷协商一致,希望通过终结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核心策略就是依法帮助当事人实现撤回起诉的诉求。承办律师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有权申请撤回起诉,本案中其他当事人已经同意该申请,且撤回起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请求法院予以准许。该代理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

判决结果与案件信息

法院裁定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2019)鄂0111民初5014号民事判决,准予石某、葛某撤回起诉。

  •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案号:(2020)鄂01民终8044号
  •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0年11月9日

相关法律依据

本案裁判时适用的法律对应现行有效条文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常见疑问

1. 二审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撤回上诉是针对上诉请求的撤回,撤回上诉后一审判决仍然发生法律效力;而撤回起诉是原审原告撤回全部起诉请求,法院准许后会撤销一审判决,案件终结,视为原告从未起诉。

2. 二审撤回起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根据法律规定,原审原告在二审中撤回起诉后,不得就同一争议再次起诉,因此当事人在申请撤回起诉前一定要充分考量,确认纠纷已经妥善解决,避免后续出现争议无法再起诉的情况。

实务建议

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方式,撤回起诉也是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合法方式。如果各方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就纠纷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申请撤回起诉的方式快速终结诉讼,减少各方诉累。需要注意的是,二审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满足“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不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两个条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办理,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顺利实现诉求。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分享其律师承办的案件,当事人及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案件结果限于个案具体情形,不构成对任何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亦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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